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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剑池路(欧冶大道至龙窑路段)地下管网及设施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724001001
信息时间: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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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6-39A18

工程名称: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剑池路(欧冶大道至龙窑路段)地下管网及设施改造工程

开标时间: 2026年6月29

招标人:龙泉市建设项目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异议):先生       联系电话: 13857091221

中介代理机构:丽水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女士、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8-7116977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质量承诺

1

浙江伟杰建设有限公司

20629616

360日历天

周继伟

合格

2

丽水东盈建设有限公司

20696791

360日历天

张献美

合格

3

浙江丰远建设有限公司

20696791

360日历天

吴小翠

合格

4

丽水华阳建设有限公司

20495265

360日历天

刘日娟

合格

5

丽水瓯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20741575

360日历天

毛文健

合格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 0578-7761915

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2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

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 [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 龙泉市建设项目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