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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龙泉市杨梅山区块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581001001
信息时间: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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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6-30D10号

工程名称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龙泉市杨梅山区块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开标时间:202663

招标龙泉市城市开发建设中心

窗体顶端

联系人(异议):雷泽昊                       联系电话:0578-775701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玲玲叶珊纹、魏霞、王育花         联系电话:0578-2185318

中标候选人: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预中标价::人民币贰佰陆拾壹万伍仟叁佰玖拾玖元整¥:2615399.00 )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李洪平                证书编号: 33011267

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项目总工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包含项目的前期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阶段及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暂定施工总工期900个日历天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5

公示时间:20266 3日至20266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城市开发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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