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易信息> 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龙泉市杨梅山区块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581001001
信息时间:2026-05-09
阅读次数:

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龙泉市杨梅山区块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龙建招2026-30D10

1.招标条件

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龙泉市杨梅山区块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投资【2026】90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604-331181-04-01-391961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龙泉市城市开发建设中心招标人为龙泉市城市开发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龙泉市杨梅山区块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4884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919.6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282502.7 平方米(合计 423.75 亩)。建设内容主要为区域内场地平整、给排水、电力、电信及沿线绿化等工程,同时配套建设塔石渣土消纳场及消纳场进场道路。设地点:位于龙泉市剑池街道,建设场地北、西面临现状剑池西路,南依龙窑路,东临现状欧冶大道;渣土场位于龙泉市塔石街道外垟村地块

2.2本次招标范围: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龙泉市杨梅山区块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期、施工间歇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323.4元,最高投标限价:274.89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项目总工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包含项目的前期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阶段及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暂定施工总工期900个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2本次招□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自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C 等级及以上以投标截止时间上一旬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项目总监在该系统中查询的“管理项目个数”为 0 个)

3.8自  /  /  /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    

3.10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1人及拟派总理工师自202311日起至标截日止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13 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4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含丽水市外)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除外)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15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项目监理组人员(含总监)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且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4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59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6  3  09  00 分;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5.5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6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7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龙泉市环城东路198号  

邮政编码:323700

话:0578-7761915

7联系方式

招标: 龙泉市城市开发建设中心        

 址:龙泉市环城东路198号四楼          

 话:0578-7757011                          

联系人:雷泽昊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8号万地财富大厦5楼

电话/传真 0578-2185318

联系人:刘玲玲(项目负责人)、叶珊纹、王育花、魏霞

邮箱:1096032193@qq.com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