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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桥区块沿江路连接桥与横一路新建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7022001001
信息时间: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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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白桥区块沿江路连接桥与横一路新建项目设计

招标序号:LD[2025]055号

招标单位: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建设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63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蓝浩、雷招华0578-2571155

以下公布的候选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1: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张坤      证书编号:国机人(2022)36号-224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元整(¥910000元)

预中标下浮率:20%

设计进度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的送审稿;完成初步设计审查之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送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 

中标候选人资信:

序号

内容

1

企业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

企业业绩

1)项目名称:路湾大桥项目设计

工程费用45667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6月27日

2)项目名称: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东部工业新城基础设施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张店大桥及延伸段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工程费用8924.4706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8月31日

3)项目名称:永康市南苑区块旧城区改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丽州桥设计

工程费用16969.7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6月5日

3

项目负责人业绩

1)项目名称:路湾大桥项目设计

工程费用45667万元

项目负责人:张坤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6月27日

2)项目名称: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东部工业新城基础设施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张店大桥及延伸段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工程费用8924.4706万元

项目负责人:张坤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8月31日

 

中标候选人2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宣波湾      证书编号:G3300133749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元整(¥910000元)

预中标下浮率:20%

设计进度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的送审稿;完成初步设计审查之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送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 

中标候选人资信:

序号

内容

1

企业资质

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

2

企业业绩

1)项目名称:嘉兴秀洲智联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秀新路(中山西路-运河路)道路桥梁改造工程设计

工程费用8440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6月14日

2)项目名称:杭州西站枢纽站房东南片区市政配套工程设计

工程费用1.6709亿元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2月6日

3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聚橙路北延工程设计

工程费用5亿元

项目负责人:宣波湾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7月9日

 

中标候选人3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邱学敏      证书编号:233201002071120061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元整(¥910000元)

预中标下浮率:20%

设计进度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的送审稿;完成初步设计审查之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送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 

中标候选人资信:

序号

内容

1

企业资质

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

2

企业业绩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喀什市吐曼桥危桥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费用2964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4月25日

3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金义新区新城路(金义快速路-传化东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工程费用40846.96万元

项目负责人:邱学敏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公示时间:202563020257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联系方式:0578-2601615。

 

公示单位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