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易信息> 工程建设> 变更公告

九龙湿地文化创作基地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918001001
信息时间:2026-08-14
阅读次数:

九龙湿地文化创作基地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补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为LD[2026]057号的九龙湿地文化创作基地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

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做如下修改:

1.本项目工程费用14564.92万元;

2.招标控制价修改为14758.3780万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项一并修改;

3.工期要求2.3施工工期修改为600日历天,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项施工工期和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函施工工期一并修改;

二、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见附件一。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的“2.商务标评审”修改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结论

较好

一般

1

工程费用报价

1.报价下浮率为9.0%(含)[即132540772元(含)]为好;

2.报价下浮7.0%(含)-9.0%(含)[即135453756元(含)-132540772元(含)]为较好;

3.报价下浮5.5%(含)-7.0%(含)[即137638494元(含)-135453756元(含)]为一般;

4.报价下浮4.0%(含)-5.5%(含)[即139823232元(含)-137638494元(含)]及其他的为差。

注:

(1)上述报价指工程费用报价,不包含设计费;

2)下浮后价格四舍五入取整。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进行修改,见附件二。

五、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见附件三。

六、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标目录、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一)进行修改,补充主要设备材料选用响应表,见附件四。

七、潜在投标人需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

八、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盖章):丽水山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     

日期:2026年8月14日

 

附件一: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应修改条款

 

条款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3.2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出图。

施工工期:600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其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14758.3780万元,其中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93.4580万元(固定报价不作下浮)。

2)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14564.92万元;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范围: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下浮4.0%(含)-9.0%(含)。

3)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修改内容

序号

修改后内容

1

5.2.4其他4)

4)承包人所设计的施工图报送发包人审查时,须同步提供设计文件与发包人要求偏离表,凡降低或提高标准的,均须发包人审核同意,否则每发现一处降低标准的,承包人需承担1万元违约金。但是无论施工图确认与否,设计文件存在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的,造成修复、弥补、纠正、完善或增加工程内容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造成设计进度延误时,承包人应自行采取赶工措施以确保进度。

2

14.1.1.1合同价款的确定

(1)本项目签约(中标)设计费为人民币    万元;签约(中标)工程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工程费用中标下浮率为      %。

2)本项目合同价(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明确)为设计费和工程费用之和。其中,设计费合同价即为中标价,费用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工程费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1-中标下浮率

注:项目合同价在施工图预算审核工作完成后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明确。送审的施工图预算价不得超过项目签约合同价,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

送审的施工图预算价和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均未涉及中标下浮率。

3

14.5竣工结算(二)本工程的结算价编制依据及有关约定中②主要材料费调整范围

主要材料: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砌体、砂石料、电线电缆。

4

21条补充条款21.17

21.17 本项目需满足国家最新室内空气检测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内容由发包人确定。首次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由承包人负责整改到位,整改后重复检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

21条补充条款补充21.18原有序号相应顺延:

21.18工程结算审核追加费用:核减额超过送审总造价5%部分的审核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支付。

 

附件三: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

一、 发包人要求的主要设备材料

序号

主要设备材料名称

推荐品牌或相当于同档次品牌

备注

1

瓷砖

诺贝尔、马可波罗、东鹏、高德

 

2

涂料

嘉宝莉、立邦、多乐士、三棵树

 

3

开关

欧普、飞利浦、正泰、德力西、公牛

 

4

插座

欧普、飞利浦、正泰、德力西、公牛

 

5

灯具

欧普、雷士、飞利浦、西顿

 

6

洁具

美标、科勒、TOTO、箭牌、恒洁、九牧

 

7

空调

美的、格力、日立

 

8

给排水配管、PPR、PVC

日丰、公元、伟星、中财

 

9

电线电缆

浙江万马、杭州通策、杭州中策、浙江鹰福、永通中策控股

 

10

电视

海信、TCL、康佳、创维

 

11

成品门

王力、新多、步阳、群升

 

12

地板

圣象、大自然、生活家、世友

 

13

地毯

海马、东方、山花

 

14

木工板材

兔宝宝、千年舟、莫干山

 

15

石膏板、硅酸钙板

可耐福、泰山、杰科

 

16

墙布

美家美户、玉兰、欧雅

 

17

门窗铝型材

伟昌、栋梁、凤铝

 

18

门窗五金

海福乐、安朗杰 、盖泽

 

19

玻璃

旗滨、南玻、台玻

 

20

地漏

恒洁、潜水艇、贝朗

 

注:

1)发包人在招标过程中已经设定了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或生产厂家)范围的,承包人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必须在设定的参考范围内对所有品牌进行询价,也可根据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同档次的品牌(或生产厂家)进行询价,品牌、价格由发包人最终复核询价后确定,无法明确的材料、设备价格暂以暂定价的形式计入,最终以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证确定价格,暂定价为签证价的最高限价。

 (2)信息价以外若发包人未确定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或生产厂家)范围的,承包人必须向招标人推荐信誉好、品牌好、知名度高、同等行业中规模中等以上的生产厂家的产品,产品必须满足国家质量标准。

3)承包人在材料设备采购前,须将品牌、颜色、型号、样品和基本相关资料报送发包人(如采购前承包人认为有更高于投标时承诺的品牌材料,应及时报发包人审核,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经发包人按程序认可后方可采购,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负;若承包人已施工,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装修部分要求样板,局部装修效果经认可后方能全面正式装修施工。

4)发包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材料品牌进行变更;若变更后涉及参考品牌或上表范围以外的材料品牌,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采用,承包人应予服从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未经确认擅自使用,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若材料品牌在工程实施期间遇倒闭或不供货等问题,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同档次或高于投标时的材料品牌,经发包人同意后使用。

 

二、人员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

序号

主要常驻人员

配备人数

现场到位率承诺(每月)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人

22日

2

设计负责人

1人

按发包人要求到场

3

施工负责人

1人

22日

4

采购负责人

至少1人

根据发包人要求考勤及进退场

5

造价负责人

至少1人

根据发包人要求考勤及进退场

6

其他管理人员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发包人要求配备及按发包人需要到岗(评审时不作要求)

 

项目设计班子人员

序号

主要常驻人员

配备人数

现场到位率承诺(每月、每周)

1

建筑专业设计

至少1人

按发包人要求为准

2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至少1人

3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至少1人

4

……

 

 

驻地设计代表

按照要求配置

每周不少于1且不少于2日

 

项目施工班子人员

序号

主要常驻人员

配备人数

现场到位率承诺(每月、每周)

1

施工负责人

1人

22日

2

技术负责人

至少1人

22日

4

施工员

至少1人

22日

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至少3

22日

6

材料员

至少1人

22日

7

资料员

至少1人

22日

8

质量员

至少1人

22日

9

其他人员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需要配置到岗(评审时不作要求)

 

 

附件四: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标目录、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一)、主要设备材料选用响应表,具体内容根据目录同步修改

投标文件商务标目录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承诺书

4.主要设备材料选用响应表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资料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丽水山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我方仔细研究了九龙湿地文化创作基地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附录中合计报价保持一致工程费用下浮率:     %,项目负责人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    设计负责人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    施工负责人         姓名及身份证号)所在单位:     工期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出图。施工工期:600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设计质量:符合现行设计规程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合格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4.我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500000元的投标担保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5.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本次投标为联合体投标,我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包括   

8.(招标人可补充其他说明)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2026         

投标函附录(一)

 

项目名称:九龙湿地文化创作基地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序号

报价名称

下浮率范围

报价下浮率%

投标报价

备注

1

设计费

/

/

1934580元

设计费固定报价不作下浮,结算时总价包干

2

工程费用

4.0%(含)-9.0%(含)

     %

      

工程费用投标报价=145649200元×(1-投标下浮率),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3

合计即投标函投标报价金额

          

报价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注:投标报价必须与投标函报价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6      

主要设备材料选用响应表

 

项目名称:九龙湿地文化创作基地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序号

主要设备材料名称

投标人是否响应招标人要求的主要设备材料

1

发包人要求的主要设备材料为准

£   £  

 

注:招标人在招标阶段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参考品牌清单,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需在招标人推荐的品牌中确认是否响应,如不进行品牌响应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