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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碧湖平原防洪排涝工程(新治河支河、山根溪拓宽及新开河段)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6970001001
信息时间: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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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碧湖平原防洪排涝工程(新治河支河、山根溪拓宽及新开河段)施工招标补充文件

 招标序号:LD[2025]054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第3点和11.4其他第2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及建筑工程专业及公路工程专业)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增加以下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由各潜在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应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编制的相关委托协议书,格式自拟。

二、招标文件第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第4点:本项目需配备桥梁专业负责人不少于1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及以上桥梁施工工作经验增加以下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桥梁专业负责人具有5年及以上桥梁施工工作经验是指在以往类似项目中的工作经验(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施工合同需体现桥梁专业负责人为本项目的项目班子人员之一,如合同不能体现的,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为准,格式自拟。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盖章):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

委托建设单位(盖章):丽水市莲都区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

   时间:2025年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