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易信息> 工程建设> 中标候选人公示

缙云县数字经济共同富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学院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857001001
信息时间:2026-08-19
阅读次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数字经济共同富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学院路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6-51

招标单位:缙云县东渡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6081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香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虞勇飞、0578-313157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1

浙江凌升建设有限公司

5888659.00

18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卢卫洪

2

丽水丽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914128.00

18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江俊

3

浙江同新建设有限公司

5901391.00

18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李玲姬

4

缙云县聚能建设有限公司

5901394.00

18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李丽芬

5

丽水柏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907761.00

18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胡凯翔

6

浙江缙屹建设有限公司

5882292.00

18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章勇斌

公示时间:20260819日至2026082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缙云县东渡镇人民政府

2026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