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易信息> 工程建设> 中标候选人公示

缙云县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项目—县第二人民医院前路分院区改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675001001
信息时间:2026-06-25
阅读次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项目—县第二人民医院前路分院区改建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6-32

招标单位: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标时间:2026624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力兵0578-331123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元)

工期

质量目标

项目

经理

1

丽水鸿策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8420540

2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王代远

2

丽水汉飞建设有限公司

8377383

2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刘伟伟

3

浙江百运建设有限公司

8360176

2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梅凯佳

4

丽水柏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437607

2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周洋宾

5

浙江绿舟建设有限公司

8351573

2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何栽丹

6

浙江丽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8342970

2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王彬

公示时间:2026 6  25 日至2026 6  2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2026 6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