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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建筑固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筑固废处理区及其配套设施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711001001
信息时间: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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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建筑固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筑固废处理区及其配套设施工程监理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6-31

招标单位:缙云县城投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6624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兴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俊君0578-3996956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计划监理服务期

总监理工程师

1

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86666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褚蓓燕

2

浙江欣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86666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叶彩智

3

浙江江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80094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王文峰

4

四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88888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杜旭川

5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80800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赵军

6

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125314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张亚军

公示时间:2026625日至202662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缙云县城投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26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