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建筑固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筑固废处理区及其配套设施工程监理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6-31
招标单位:缙云县城投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6年6月24日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兴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俊君0578-3996956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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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计划监理服务期 |
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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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186666 |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
褚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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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浙江欣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186666 |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
叶彩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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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浙江江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180094 |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
王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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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188888 |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
杜旭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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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180800 |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
赵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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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125314 |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
张亚军 |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缙云县城投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