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零星混流立管改造污水零直排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6-17
招标单位:缙云县人民政府五云街道办事处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9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香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虞勇飞、0578-313157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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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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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凌升建设有限公司 |
8987092.00 |
20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麻利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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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浙江绿舟建设有限公司 |
9054952.00 |
20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倪聪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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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浙江大昱建设有限公司 |
9035624.00 |
20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朱小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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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丽水广诚建设有限公司 |
8977385.00 |
20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蔡楚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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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浙江长浪建设有限公司 |
9016211.00 |
20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丁杨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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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浙江柏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8996798.00 |
20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王燕飞 |
公示时间: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缙云县人民政府五云街道办事处
2026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