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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工程一期-市政道路项目Ⅲ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484001001
信息时间: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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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工程一期-市政道路项目III标段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6-18

招标单位: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6  5  6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梁芳0578-3316115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1

丽水咏宏建设有限公司

4886620

21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陈喜东

2

丽水丽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91431

21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蒋妙林

3

丽水广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896324

21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赵大富

4

浙江百运建设有限公司

4901053

21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吕玉兰

5

浙江盈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905865

21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应岳卫

6

浙江柏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4896243

21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谢伟芳

 

公示时间: 2026  5  7 日至 2026  5  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8027

 

                              公示单位: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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