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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数字经济共同富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地下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点状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399001001
信息时间: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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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数字经济共同富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地下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点状修复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6-16

招标单位:缙云县东渡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6429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拓如0578-331123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元)

工期

质量目标

项目

经理

1

丽水咏宏建设有限公司

15756813

15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黄江丽

2

浙江百运建设有限公司

15807895

15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周怡健

3

浙江城南建设有限公司

15722758

15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郑丽建

4

浙江盈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5824924

15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王舫敏

5

浙江柏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15841952

15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朱玲杰

6

浙江长浪建设有限公司

15841952

15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王红红

公示时间:2026430日至20265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缙云县东渡镇人民政府

2026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