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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南塘路中心巷区块污水零直排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7278001001
信息时间: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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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南塘路中心巷区块污水零直排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77

招标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822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杜晓慧、0578-3268860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质量要求

工 期

项目经理

1

丽水市全胜建设有限公司

11960160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0日历天

杜晓卉

2

浙江柒禾建设有限公司

11908933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0日历天

胡水月

3

正达建设有限公司

11902728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0日历天

周锦辉

4

丽水凡诚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11998580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0日历天

田伟斌

5

丽水咏宏建设有限公司

11896126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0日历天

楼天龙

6

浙江飞云建设有限公司

11972967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0日历天

王小敏

公示时间:2025822日至 2025 82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0578-3016190 

公示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