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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综合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7248001001
信息时间: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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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综合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73

招标单位: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标时间:2025815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拓如0578-331123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元)

工期

质量目标

项目

经理

1

浙江绿舟建设有限公司

36185809

42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李志静

2

浙江丽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36515621

42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朱晓静

3

丽水凡诚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36809401

42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王婉如

4

浙江磊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6552267

42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陶丽爱

5

浙江同新建设有限公司

36442936

42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潜飞宇

6

浙江柏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36442329

42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李曦

公示时间:2025818日至202582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单位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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