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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更正为: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大于等于90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变更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香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