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数字经济共同富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地下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沿溪区块)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缙云县数字经济共同富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建设,项目代码:2302-331122-04-01-571861,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缙云县东渡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缙云县东渡镇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子项目缙云县数字经济共同富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地下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沿溪区块)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缙云县东渡镇。
2.2投资估算(或概算):项目估算总投资120000万元。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67.7亩,总建筑面积约 490269.12平方米,拟实施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包括公共服务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环境整治工程以及智慧物流中心建设工程四大类项目。(一)公共服务工程:主要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高压线迁移工程、供配电工程、地上智慧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工程及防护绿化带工程等。(二)市政道路工程:主要包括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路灯照明工程、道路效能及综合管廊提升工程等。(三)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包括配套垃圾中转站工程、配套公厕工程、公共墓穴迁移工程及配套公交车站工程等。(四)智慧物流中心建设工程:主要包括物流仓储及快递直跑中心工程、“四心合一”建设工程、智慧园区建设、智能弱电工程、室内照明系统、地下停车场配套工程、二期建设地块配套工程及土石方回填工程等。
2.4招标范围:缙云县数字经济共同富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子项目缙云县数字经济共同富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地下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沿溪区块)设计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服务及各设计阶段优化及施工后期服务配合等基本设计及其他设计相关服务等所有内容。设计起点位于新华西路巧溪处,经碧华路、新兴路、碧发路,终点为新民路,涉及约3300米的污水管网改造和约3400米的道路拆除及修复。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排水管道、路面修复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本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费用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发包人不另外单独支付。分包之前须将分包单位资质等情况送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分包。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经审核确认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送审;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为准。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中的其中一种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类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6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至开标前在注册企业连续缴足3个月,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资料,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 。
上述3.8-3.10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资格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 (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zj.gov.cn/) 。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 。
8.3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开标大厅。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 (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zj.gov.cn/)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北路90号
邮政编码: 321400
电 话: 0578-3016190
投诉受理部门: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北路90号
邮政编码: 321400
电 话: 0578-301619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缙云县东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东渡镇东渡村 地 址:缙云县江滨巷17号301室
联 系 人: 黄涛 联 系 人: 李彬、陈拓如
电 话:0578-3610636 电 话: 0578-3311234
邮 箱: / 邮 箱: 280788845@qq.com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