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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缙云县东方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7498001001
信息时间: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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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缙云县东方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缙招标QT2025-15

一、2025年缙云县东方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丽农发〔2025〕45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8-331122-20-01-345050,建设资金由省级专项资金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政府行政监督部门:缙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次 2025年缙云县东方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缙云县东方镇胪膛村、东方村、新深渡村和岱石村

2)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面积:1555亩。项目区节水灌溉面积1000亩,衬砌渠道546.93m。建设机耕路6673.7m,其中机耕路硬化6117.2m,生产路556.5m,新建泵站2座,输水管道4707m,土壤改良900亩

3)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后附的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6204913元(含预留金 179000 元,安全施工费 88654元,不下浮) 

6)质量要求: 合格(且一次性通过上级复核验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本工程不允许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6.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6.2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lssggzy.lishui.gov.cn/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

6.3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9月 19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广电大楼6楼标书签收处)。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本工程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lssggzy.lishui.gov.cn/index.html)发布。

十、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被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存义                            联系人:柳军、季建峰、郑燕 、陈央                  

 话: 15990849005                         话:0578-2860384

 址: 浙江省缙云县东方镇东方街141号      址: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三楼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3015813

 

                                         

                                         2025年 8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