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序号 | 代理机构 | 项目名你 | 被记分行为 | 记分分值 | 记分时间 |
1 | 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景宁县鸬鹚乡下山移民点(第四期)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地下管网工程(一期) | 未及时发布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 | 1 | 4.11 |
2 | 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景宁城北中学老宿舍改造及连廊建设工程 4.20 | 第四条:不爱护交易中心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或未按操作规范使用开评标现场相应设备的。(电脑设备未关闭) | 2 | 4.21 |
3 |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环城北路(人民北路-团结东路段)改造工程 3.29 | 第 31 条,评价标准“交易组织实施完毕,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两周内未提交项目档案的记3分” | 3 | 4.22 |
4 | 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景宁县人武部战备值班室改造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非政府) 4.29 | 第 9 条,拟发布信息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操作程度不符合交易中心相关规定等情况的。(非政府项目发布补充公共未和中心对接) | 3 | 4.29 |
5 |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 景宁县西坑公墓2021续建工程石材采购项目4.7 | 第 31 条,评价标准“交易组织实施完毕,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两周内未提交项目档案的记3分”。(少开评标资料跟投标文件) | 3 | 6.2 |
6 | 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景宁县红星街道王金垟下山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5.27 | 第 31 条,评价标准“交易组织实施完毕,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两周内未提交项目档案的记3分”。(少开评标资料跟投标文件) | 3 | 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