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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法院澄照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7074001001
信息时间: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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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法院澄照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对景宁法院澄照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5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

 

名称:景宁法院澄照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7074001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0578-2360555

一、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485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798.39m²,总建筑面积 2760.28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26.49m²,地下建筑面积 833.79m²,容积率 1. 30,建筑密度 53.76%,绿地率 10.17%。根据该地块形状特性以及结合周边环境,用地范围内共布置1栋三层建筑,其中:审判用房包括当事人接待室、立案室、中法庭、小法庭、合议室、调解室、陪审员室、律师室、法警值班室、法律文书文印室、审判业务资料室、案卷存放室、审判信息管理室、执行物保管室等;审判人员工作用房包括法官书记员工作室、会议室等;附属用房包括车库、库房等;生活用房包括驻庭宿舍、食堂等;以及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等。本工程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建设地点:景宁县澄照乡创业街南侧

二、招标控制价:     万元(以招标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