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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溪村乌弄湾农民安置小区(B 区块)基础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6933001001
信息时间: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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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溪村乌弄湾农民安置小区(B 区块)基础设施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鹤溪村乌弄湾农民安置小区(B 区块)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序号:景招A[2025]024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鹤溪街道办事处    开标时间:2025年7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女士13645787059

工期:12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507 04 日至20250707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单位名称

预中标价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注册号

1

浙江乾恒建设有限公司

742730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雷伟明

1332020202103379

2

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程建设有限公司

742730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2332021202500179

3

浙江源腾建设有限公司

742730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陈春满

2332021202326433

4

纳琦绿能工程有限公司

742730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黄维维

2332023202302945

5

丽水远恒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742730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112201920200228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5610073。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鹤溪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5年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