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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景宁畲族自治县西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绿色发展支撑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第2次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6827001001
信息时间: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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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景宁畲族自治县西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绿色发展支撑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丽水景宁畲族自治县西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绿色发展支撑配套工程

招标序号:景招A[2025]022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储备中心    复评时间:2025070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胡女士 0578-5097960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工期:18个月

公示时间:2025 07 01日至2025 07 0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单位名称

预中标价(元)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注册号

1

浙江景源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4228290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陈广飞

浙2332021202332921

2

丽水市一建建设有限公司

4228290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毛敏花

浙2332021202327796

3

浙江万腾建设有限公司

4228290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董丽勇

浙2332021202326761

4

浙江凯业建设有限公司

4228290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彭泳

浙2332025202503329

5

浙江万泽建设有限公司

4228290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丁东明

浙2332023202303156

6

浙江红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228290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张军伟

浙233202420240933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8-5820258。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储备中心

时间:202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