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景宁民族创业园文体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序号:景招A[2025]027号
招标单位:浙江省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7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坤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鲍女士 18767876233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30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3日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不足5名全数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中标价(元) |
资质等级 |
项目经理 |
注册号 |
1 |
浙江景源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1303161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徐挺 |
浙2332024202419141 |
2 |
丽水市一建建设有限公司 |
13031614 |
徐夏蕾 |
浙2332021202326397 |
|
3 |
浙江宏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303161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彭文韬 |
浙2332021202327841 |
4 |
丽水现代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1303161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汪雯霏 |
浙2332015202306085 |
5 |
纳琦绿能工程有限公司 |
1303161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金海疆 |
浙2332005202300916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5610073。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省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