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大东景中型灌区建设工程雁南灌片施工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景招A【2025】038号
各潜在投标人:
浙江省丽水市大东景中型灌区建设工程雁南灌片施工作如下补充修改: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7.1须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变更为:
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文件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
3、其它要求: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复制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5中否决投标的情形(4)商务标评审内容: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
变更为: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或预留金的;
三、工程量清单中的“合同编号:(招标项目合同号)”内容删除。
四、投标函中第1点和第4点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贵方的招标序号为 的 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工期 个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变更为: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贵方的招标序号为 的 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工期 个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五、1.1投标函附录表格中,第2点工期中的“合格”,内容删除。
六、工程量清单中的总说明增加取费内容,增加表格如下:
管理房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费(%) |
税金(%) |
1 |
建筑工程 |
25.78% |
9% |
2 |
安装工程 |
30.63% |
9% |
3 |
市政工程 |
18.75% |
9% |
4 |
园林工程 |
30.61% |
9% |
启闭机房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费(%) |
税金(%) |
1 |
建筑工程 |
25.78% |
9% |
2 |
安装工程 |
30.63% |
9% |
七、工程量清单中的总说明中
其它临时工程取费按建筑部分建安合计+机电部分建安合计+金属部分建安合计+临时工程清单建安合计[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含其他临时工程]的3%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按建筑部分建安合计+机电部分建安合计+金属部分建安合计+临时工程清单建安合计[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的2.5%计入;工程保险费按一至四部分投资合计的0.45%计入;预留金按一至四部分费用(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含其他临时工程)的3%计入,内容删除。
八、原上传的【(清单及控制价)浙江省丽水市大东景中型灌区建设工程项目雁南灌片-土建改、(清单及控制价)浙江省丽水市大东景中型灌区建设工程雁南灌片-水利】,仅供投标人报价参考。
九、工程量清单已经发布,请各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十、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