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中心城区给排水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鹤溪小区 A、B区)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景招A[2025]023号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p16页中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定分离: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不足5名全数进入)。
变更为: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定分离: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不足6名全数进入)。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答疑澄清文件已发布,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 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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