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邀请发包公告
招标序号:景招B[2025] 119号
景宁畲族自治县英川镇凤凰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建设项目英川镇凤凰寨农创共富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505-331127-04-01-358069,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企业自筹,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工程投标。
二、 浙江博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英川镇凤凰寨村。
(2)建筑规模:建设共富坊地上三层,面积1275㎡。一层设有农产品展销中心、加工体验馆、配套用房、卫生间。二层设有农业技术培训中心、服务与接待大厅、配套用房、卫生间,三层设有办公配套用房,满足多方面使用要求。建筑高度为12m,其中一层层高为4.2m,二、三层层高为3.3m。(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3)招标范围:施工方案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5)工程招标控制价:2973073元(其中含税暂估价:54028元,含税暂列金:109000元。
(6)投标下浮率范围: 5.0%—9.9% 。
(7)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
五、发包方式:邀请发包
六、确定办法:采用最高下浮率法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英川镇凤凰寨 招标代理:浙江博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先清 联系人:林叶红
联系电话:18205782288 电话:13645787059
本邀请函发布时间:2025年 8 月 22 日